
「燈籠森林」為冬奧揭開序幕
冬季奧運於二月十二日在加拿大溫哥華舉行,首先登場的是「燈籠森林」,將農曆新年的慶典文化以溫哥華多元背景詮釋,於1月22日至2月28日在溫哥華市中心Granville 街上 舉行,「燈籠森林」是源自台灣燈會的概念,結合「視覺藝術」與「社區動員」的概念,讓台灣與加拿大數千個兒童能透過彩繪燈籠表達他們對「保護地球」或「文化特色」的創意。 (中央社) 從恐怖報酬、信用破產及急迫性角度看ECFA
配合去年新年胡錦濤提出的「胡六點」談話之第二點「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展」,馬英九於一年前拋出與中國進行CECA(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即俗稱死卡)談判之政治議題。當時馬上讓人連想到中國與香港及澳門簽約的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由於民間戲稱CECA為死卡,觸怒馬英九,硬把名稱改為ECFA(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由於馬團隊上下把ECFA談判當作機密事件處理。對遷涉的主權、立法院審察、公開辯論、公投、透明化等相關事項置之不理或避重就輕。完全一付「不容別人過問」之高姿勢。為了敷衍大眾之關心,有時就做些空洞之宣示,只勾劃「美景」而不預測「慘狀」。以「我辦事,你放心」來美化不良之意圖。如今事隔一年、在台灣國內對ECFA之議論有持續高升之趨勢。按照官方聲明,ECFA已進入關鍵的實質談判階段。ECFA常在媒體上出現,也許大眾對它也慢慢地沒有感覺了。此時、有必要從恐怖報酬、信用破產及急迫性角度剖析ECFA,以增加對它的認識。
在恐怖報酬方面:不顧民意的反對,硬簽ECFA,必然影響馬英九連任之路。馬英九向中國交心,在「台灣被中國統一」之路途上踏了一大步,有了小貢獻。在「終極統一」意識上,他貫澈自我感覺良好。但馬英九得到之報酬,不是贏得諾貝爾和平獎之提名,而是被台灣人民提早趕下台。下台後他也可能因「賣國罪」遭受牢獄之災,這就是馬英九豪賭後所得之「恐怖報酬」。在最壞的情況下,若馬英九硬簽協議得逞,民進黨及台灣人民無力回天。那麼協議實施後,不到二年,一中共同市場形成,大中國經濟圈形成,負面現象相繼浮現擴大。台灣中小企業首當其衝,經營困難、失業人口劇增,社會不安。其骨牌效應將衝擊房市、股市及所有產業。台灣經濟負成長,貧戶大幅增加。由「經濟統一」直接跳到「政治統一」,這就是台灣人民得到的恐怖報酬。
在信用破產方面:中國政權不講信用,已是舉世公認之事實。修改或不遵守協議,是家常便飯。就算部份之ECFA之條文尚留點公平性,但生效實施後,遊戲規則是中國主導。違反協議之行為、馬英九毫無制止及反擊之能力。目前馬英九之支持度空前低落,在台灣人民眼中,他已是信用破產。不被信任的政府,並未展現反省改善的決心、仍然沿用「愚民」的手段。所以大部份人民不會相信馬英九常自誇的「雙贏」說法。信用破產解決之道就是重整。台灣人必須再苦等兩年、付出慘重的代價來重整趨近破產的馬政府。可預期的是,破產大洞越開越大、台灣之國力還得遭受持續的破壞。
在急迫性方面:類似聯合國,當初世界貿易組織(WTO)於1995年1月成立時,著眼於關稅之公平性及互補性。以最寬鬆的態度對待會員國,連很窮的政府組織尚不健全穩固的海地都可加入。此後入會要經過稍嚴格的程序及審察。中國於2001年11月加入,台灣是2002年1月加入。目前會員國為153,30個觀察員、世界第二大國俄羅斯尚未成為會員國。在WTO成立前已有不少的具自由貿易性質的協議。最早的是1960之歐洲共同市場。美加已於1988年就簽了協議。目前美國只與17國簽協議,屬經濟大國的只有加拿大、澳大利亞、墨西哥及新加坡、其他都是小國。歐盟是最積極的、亞洲以印度與新加坡,日本與印度於數年前簽CECA開始。簽自由貿易協議有區域性的,有雙邊性的。目前在世界上已運作之協議有18個,進行談判的或倡議的有22個。協議的名稱多樣化,有新協議取代舊協議,有的協議早已談好,拖了四、五年後還沒簽。大部份協議之共同點是談判費時,各國都要為保護本國利益費盡心思,儘量做周全的考量。因此加入WTO後,是否要簽FTA並無急迫性。全世界有194國,也有很多的區域性組織,沒有幾個國家具有充沛的人力專家去應付複雜的多方談判。中國與東協簽的CECA今年開始生效,就變成馬英九急於與中國簽ECFA之藉口了。
為了平息各界之質疑,馬英九於二月九日舉辦首場記者會。只准五個媒體現場發問,大部份時間是自行報告。談話重點是「簽署ECFA無時間表;不會出現政治語言;反對立院成立監督小組;內容三大部份是減免關稅、投資保障、保護智慧財產;有助與他國簽FTA」。馬英九對民進黨關心的議題並無具體回覆。為了宣傳ECFA之好處,馬政府火力全開。台灣智庫董事長陳博志以撰寫「政府宣傳ECFA的不當手段」萬言文章予以反擊。他指出馬政府的四大不當:「1. 無法理性說明政策,2. 談利而不談弊,3. 製造急迫感,4. 說謊扭曲掩蓋事實。」共例出20個奧步手段。
中國對簽訂ECFA之立場非常明顯堅決。第一是「內地與台灣」之地區關係,第二是中國之利益大於台灣利益,第三是不會在主權名稱、內容上讓步,第四是具主權的國家才能互簽FTA,不認可台灣具主權,當然不允許台灣與他國簽FTA。因此中國將以參與世衛(WHA)模式,控制台灣意圖與他國簽FTA之行為。可以說台灣與亞洲非邦交國簽FTA之機會等於零。又中國已費盡心思將台灣經濟推向邊緣化。幸好中國之奸計尚未完全得逞,台灣與其他國家之經貿仍算活絡,競爭力仍強。反之台灣簽了ECFA後,就往經濟統一靠攏。斯時、台灣經濟就沒有「邊緣化」的問題而是「統一化」的問題。
WTO成立及談判自由貿易,其立意是值得肯定的。但忽視了全球貧富差距,窮國多於富國之事實。應以相同性、相異性及過渡性來處理全球貿易與關稅問題。可發展四至六套準則,分別適用於已開發國家間,正開發國家間,尚未開發國家間及他們各自間。如此才容易達到公平的結果。簽FTA絕不是立即振興經濟之萬靈丹、馬英九在趕時髦、缺乏深謀遠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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