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頭條
社論
台灣看台灣
台灣研究院ITS 專欄
台美要聞
讀者投書
白鴒鷥
攝影小常識
台美人
「七崁客」專文
鳳凰花
阿土臭彈
「話仙」專欄
「第一欄」專刊
山百合
生活與健康
杏壇漫談
時事論壇
特別報導
醫藥與生活專欄
工商經濟
理財專欄
美東社區
美西社區
美南社區
東南社區
中西部社區
台灣(及其他)
加拿大地區
北加社區
南加社區


新聞搜尋


訂閱報紙 / 與我們聯繫



IFIC TIMES NEWS

TACL 2009-2010
Journalism Internship
Application Form



Landmark verdict!  Derek Chauvin 被判有罪!

 明州民衆:罪有所得(翻拍自NY Times 視訊)

(綜合外電報導) 1991年三月3日,洛杉磯四個白人警察圍毆一位黑人Rodney King, 整個暴行被一位旁觀者錄影,送給電視台播出,洛杉磯甚至全美各地民衆爆發抗議怒吼,連一向對黑人採取高壓手段的洛杉磯警察局長Daryl Gates都公開表示,執法過當。

但是這四位警察,雖然被起訴,但是白人佔多數的陪審團竟然判他們無罪。民怨沸騰,造成1992年洛杉磯大暴動。

二十年來,警察執法過當,使用武器,造成傷亡,不計其數,但是即使犯罪行為被錄影,證據確鑿,但是警察執法造成傷亡,被判刑的微乎其微。

2021年4月20日可能是美國警察改革的End of beginning!因為一位警察執法過度造成人命,被判刑。 

非裔美國人佛洛伊德(George Floyd)去年525日因疑似在便利店使用一張20美元假鈔被捕,他在明尼亞波里斯市被4名警員鎖上手銬,因拒上警車而遭白人警察沙文(Derek Chauvin)雙膝壓住頸部制伏在地929秒,佛洛伊德曾多次表示呼吸困難未被理會,最終失去知覺死亡。 

佛洛伊德(George Floyd)遭白人警察沙文(Derek Chauvin)跪頸致死,現場被一位女子錄影,傳播之後,引發全美「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fe Matter 示威狂潮,沙文被控二級謀殺罪、三級謀殺罪和二級過失殺人三項罪名。陪審團周一(4/19)開始退庭商議,在經過2天、約10小時討論後達成共識,裁定沙文被起訴的3項罪名皆有罪。法官卡希爾(Peter A. Cahill)表示,將在8周後宣布量刑。

美國總統拜登表示,判決結果是美國反種族歧視的一大步,但不能就此止步,必須持續推動。

沙文所犯下的3項罪名,二級謀殺罪最重可被判40年,三級謀殺罪最重可被判25年,二級過失殺人罪最重可被判10年和/或2萬美金罰金。

佛洛伊德家屬及委任律師克魯普(Ben Crump)在裁決出爐後發表聲明說,「今天的裁決(的影響力)遠遠超出這個城市,對這個國家乃至全世界都具有深遠影響。」

聲明續指,「今天的判決為佛洛伊德的家屬及明尼亞波里斯社區帶來痛苦的正義,但其(重要性)遠遠超出這座城市,對這個國家乃至全世界都具有深遠影響。非裔美國人族群的正義就是全體美國人的政治,此案是美國史上對執法部門問責的轉捩點,並發出一個明確的訊息,我們希望每個城市及每一州都能清楚地聽進去。我們感謝明尼蘇達州檢察長艾里森(Keith Ellison)及其團隊為佛洛伊德帶來正義所做的努力,但這並不是結束。我們沒有忘記,其餘3名警員在佛洛伊德之死中扮演的角色,他們也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白宮表示,拜登與第一夫人吉兒和副總統賀錦麗(Kamala Harris)一起在白宮觀看審判結果直播。審判出爐後,拜登向佛洛伊德家屬致電並說:「判決無法挽回一切,但至少有了公道。我們都感到寬慰。」

拜登隨後發表公開演說指出,此案判決是美國對抗國內系統性種族歧視的一大步,「這樣還不夠,我們不能就此止步」。拜登政府希望能藉此案於國會推動一連串相關法案通過。

被告律師向陪審團陳詞表示,沙文當時處置合理,並稱46歲的佛洛伊德是死於心臟疾病及濫用藥物等問題。檢方則強調,沙文當時對付佛洛伊德的方式「連小孩都知道是錯的」,主張陪審團應該判決謀殺罪名成立。沙文上周引用憲法第五修正案拒絕作證。

 



報紙版













本週頭條 | 訂閱報紙 | 資源分享 | 報紙版 | 與我們聯繫 Copyright © 2009 Pacific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RSS Icon
Welcome to Pacific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