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刺蔣事件50周年紀念寄語 王秋森
被員警架住時,黃文雄抬頭挺胸,展現堅定的意志。他對蔣經國開槍後向壓制他的員警大聲抗議:「讓我像人一樣地站起來(Let me stand up like a man)」。(取自 The New York Times, April 25, 1970, Page 1)
50年前的4月24日中午時分,黃文雄在紐約市廣場飯店(The Plaza Hotel)門口,向蔣經國開出一槍。雖未擊中目標,這一槍給台灣人民帶來了莫大的鼓舞和激勵。
時任「中華民國」行政院副院長的蔣經國,當天中午應邀到廣場飯店出席遠東美國工商理事會的午宴。這是他以蔣家流亡政權繼承人姿態訪美的行程之一。1945年10月25日,蔣介石利用盟軍最高統帥指令在台日軍向他投降的機會,將台灣納為「中華民國」的殖民地。四年後蔣介石被逐出中國,嗣於1950年3月1日在託管地台灣建立流亡政權,冒稱「中華民國」,同時強化其威權統治與殖民統治並施的體制。
台灣淪為「中華民國」的殖民地後,人民不堪蔣介石集團的橫行豪奪,乃於1947年2月奮起抗暴。惜因準備不足,抗暴部隊與蔣介石從中國派遣來台的援軍對抗數日後,為了保存反抗實力而決定解散。蔣介石的部下在二二八期間進行的大屠殺,以及其於建立流亡政權後透過長期戒嚴施行的白色恐怖暴政,使台灣人民在沉默的反抗中強化了民族意識。從1950年代初期開始,旅居海外的台灣人公開推動獨立建國運動,島內的同志則進行獨立建國的秘密工作。
第三世界人民於1960年代掀起了一波波的民族解放運動怒潮,殖民地人民採取的激烈抗爭手段對旅居北美洲的台灣獨立建國運動志士產生極大的激勵作用。因此在獲知蔣經國計畫於1970年4月赴美訪問的消息後,許多人就有對他採取行動的想法。
鄭自才策畫刺蔣行動後,邀請黃文雄和賴文雄參加,其妻黃晴美(黃文雄之妹)則從開始計劃時就全力支持。行動當天,由賴文雄開車送黃文雄和黃晴美到廣場飯店,黃晴美負責將槍藏在手皮包中帶到飯店外邊交給黃文雄。蔣經國於中午到達飯店門口時黃文雄向他開槍,但被一員警抓住手腕而未擊中。當時在10多公尺外的鄭自才本能地衝過去,兩人一起被捕。當天的晚間電視新聞及翌日的報紙均對此事件做了詳細報導。
黃鄭兩位被捕後,旅居紐約市及附近地區的台灣人當晚即發動救援募款。鄭自才及黃文雄分別於5月26日及7月7日獲保釋出獄。保釋金合計美金20萬元,是由捐款以及將同鄉提供的股票和兩棟房屋當擔保品湊足的。經過一年多的審訊,紐約州高等法院定於1971年7月6日宣判,黃鄭兩位則在宣判之前即潛離美國。他們為了台灣前途而觸犯美國法律,美國法庭卻完全忽視刺蔣行動的政治動機,依一般罪行加以審訊。他們沒有理由接受這樣的審判。
基於安全考量,黃鄭分頭離開美國。黃文雄從此隱身於加拿大東部,經常以化名在海外的建國運動期刊撰稿;於1996年持變造的護照回到台灣後,全心投入社會運動。鄭自才於1971年7月14日抵達瑞典。因美國政府提出引渡要求,瑞典政府於翌年9月4日將他交給美國聯邦幹員。已進行絕食抗議多日的鄭自才在飛往美國途中陷入昏迷狀態,因此被載往倫敦。基於主權國家立場,英國政府將他留下。數日後美國政府向英方提出引渡申請,啟動長達7個多月的引渡司法程序。英國最高法院於1973年4月16日判決同意引渡。鄭自才於6月14日被美國聯邦幹員從倫敦帶回紐約,嗣於8月8日被紐約州高等法院以企圖殺人及非法持有武器兩項罪名各判5年徒刑,同時執行;1974年11月25日獲假釋出獄後,於12月3日飛回瑞典。之後,鄭自才於1991年潛回台灣,被以違反國安法監禁一年;在獄中與大學同學合作設計228紀念碑(現豎立於台北市二二八和平公園)。多年來鄭自才經常帶著畫筆到處行走,畫下台灣的山海人文。
刺蔣是台灣人民獨立建國運動歷程中的一次重要行動。它突顯了被壓迫人民對殖民統治集團權力核心的直接出擊,宣示了台灣人民的心聲,也給建國運動帶來了空前的鼓舞作用。當年台灣留學生的熱烈反應與踴躍捐輸,以及許多島內人士對黃鄭性命安全的關懷,顯示大家對刺蔣行動的關注與認同。
424事件不能以一般的政治暗殺行動來看待。它的意義在於突顯出一個被壓迫民族對外來獨裁政權的反抗。尤其是開槍的是台灣留學生,特別能突顯刺蔣的政治意義。而在鄭自才棄保離美後的引渡過程中,國際人權團體的支援與媒體的報導,大幅提升了國際對台灣問題的了解。
刺蔣事件發生時台灣已被蔣介石集團統治25年,而在紀念刺蔣事件50周年的今天,台灣的建國工程仍未完成。對424事件的紀念,除了認識當年的歷史與時代背景,亦應深入探討如何加速建國工程。期待有濟濟年輕人能感受當年黃鄭的勇氣與堅韌,從而提升建國的意志、決心和勇氣。台灣擁有獨立建國的條件,人民應有信心,有承擔風險追求獨立建國的決心,才能達成目標。
|